监管机构
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Labuan FSA)是根据《1996年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法案》于1996年2月15日成立。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是负责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Labuan IBFC)发展和管理的法定机构。
以下为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目标:
推广和发展纳闽岛作为国际商业和金融服务中心的地位。
发展国家目标、政策和优先项目,以确保在为纳闽岛的国际和商业金融服务的有序发展。
作为纳闽岛国际商业和金融服务行业的监管、监查和执行的中央监管单位。
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角色是颁发牌照,并监管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运营的实体,确保所有实体都遵守在纳闽岛司法辖区内实行的国内外最佳实践标准。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也为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内的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的有序运营制定政策。
使命宣言
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将以所承诺的最高信念和核心价值,确保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始终是稳定、健全和充满活力的亚洲金融中心。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将以所承诺的最高信念和核心价值,确保马来西亚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始终是稳定、健全和充满活力的亚洲金融中心。
组织架构图
财政部
管理局成员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
国际顾问小组
金融稳定委员会
伊斯兰教法监察委员会
集团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
内部审计
风险管理
总监
副总监
策略组织发展
法务和商务管理
商务运营
公司注册官(ROC)
集团法律服务和反洗钱
调查
起诉和信息互换
市场发展
业务和税务发展
审慎和业务政策
监督和监测
监督1
监督2
公司事务
公司沟通及对外关系部
管理信息和科技
集团人力资源和绩效管理
集团财务和设施管理
集团财务
设施管理
吉隆坡设施办公室
策略组织转型2017年3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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