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监管机构的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
1.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职能和作用是什麽?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是根据1996年纳闽金融服务局法案成立於1996年2月15日。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作为负责纳闽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开发和管理之法定机构。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成立之目标如下:
促进和发展纳闽为商业和国际金融服务中心
开展国家目标,政策及重点以便有序发展和管理纳闽国际商业和金融服务
作为纳闽国际商业及金融服务行业的中央监管丶监督和执法机构
2.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是否获得国际认可?
在国际方面,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已得到全世界认可和接受. 这可从它是以下先进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成员反映出来:
国际金融中心集团监事 (GIFCS )
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 (IOSCO)
国际保险中心集团监事 (GIICS )
国际保险监管协会 (IAIS)
国际伊斯兰金融市场 (IIFM)
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和
亚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钱组织 (APG)
3.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是否与国内官方部门有任何关系?
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负责监管及监督纳闽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金融活动。除了外汇管制和税收方面是分别由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及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管理之外,它是独立於国内官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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